■ 黃錦芳
一般社會大眾,不論未婚或是已婚的上班族,購買一個屬於自己可遮風避雨的窩,建立一個甜蜜的家,是步入社會之後所追求的第一個夢;由於初入社會,財力有限,必須向銀行貸款購屋,才能讓美夢成真。
通常銀行業提供的貸款金額,是依所購房屋的市價為基準,最高可依房價的八、九成為貸款額度;而銀行業貸放購屋貸款的同時,相對要求貸款戶投保住宅火險,且投保金額與貸款金額相同,以確保其貸款債權的回收。
銀行業在核算房屋貸款金額時,是包括土地價值及房屋價值合併計算,並要求貸款戶以貸款金額作為保險金額,向保險公司投保住宅火險;一般消費大眾對於銀行提出投保住宅火險的相對要求,不會有太多意見,只要順利儘快取得購屋貸款,就心滿意足了。
其實,消費大眾購買住宅火險,應享有主導權,包括投保金額、投保內容,甚至投保對象,均可做主決定。
因此,可檢視所購買的房子,究竟要保多少的金額才合理?如果只是配合銀行的要求,以貸款金額去投保住宅火險,是很容易造成「保障不足」,抑或是「超額投保」的現象。
所以在此呼籲消費者,當要向銀行貸款買房子的同時,如果要投保「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」時,應該仔細估算一下,應投保多少的金額才有足夠的保障,故可依照自己「房子」所在地區別、樓層數、建築結構及裝潢等,按照產險公會所提供的「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表」,估算自己房子的保險金額,其計算公式為:建築物之重置成本 =每坪單價 × 使用面積之坪數 + 裝潢總價。
消費大眾投保住宅火險,必須有一項認知,即「土地是燒不壞的,土地也不會消失」,投保住宅火災保險,計算投保金額時,應不包含土地的價格,只需保房屋及屋內的動產,還有第三人責任險;而房子買賣的交易價格,通常是內含土地的價格,所以銀行提供「貸款金額」不應等於「保險金額」。
所以,當消費大眾要為自己的窩,投保住宅火險時,可依前揭提供之計算公式估算一下保險金額,如此,不但能使自己獲得充分保障,又不會枉繳保費。
更重要的是,購買住宅火險的目的,與購屋貸款並非直接的因果關係,即使購屋貸款已繳清或沒有貸款的房屋,亦有投保住宅火險的需求,這是保障自有財產的最佳途徑。
(作者是產險公會火險委員會專員)
【2006/07/05 經濟日報】
http://udn.com/NEWS/STOCK/STO9/3390000.shtml
- Jul 05 Wed 2006 17:40
住宅火險 保多少才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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